(一)辦公室。
負責集團公司行政綜合事務;負責文秘、會務、檔案、制度建設、公務接待、網絡建設及后勤保障等;負責重大合同審核、法律咨詢事務;負責督辦事項、人大議案、政協提案、信訪的答復工作等。
(二)財務管理部。
負責集團公司財務管理、會計核算;負責財務制度建設、財務預決算管理、資金管理、融資管理、債權債務管理、綜合統計、稅務、財務信息化管理、會計檔案管理;參與投資項目相關工作、項目投資論證、資產重組、改制清算等重大事項;指導所屬(管)企業財務管理工作等。
(三)人力資源部。
負責集團公司組織人事工作;負責人事規劃、勞動薪酬、績效考核、人事檔案、技術職稱評聘、教育培訓等;負責退休干部職工管理服務工作等。
(四)監察審計部。
負責集團公司監察審計、內審工作;負責財務、經營、行政等內控制度建設及監督;協助集團監事會開展工作;配合上級部門開展紀檢、監察、審計等工作;負責所屬(管)企業貫徹執行政策法規等及違法違紀追責工作;指導所屬(管)企業監事會工作等。
(五)企業發展部。
負責編制和實施集團公司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;負責對外投資管理及投資管理制度建設;負責新設所屬(管)企業的前期組建工作;負責可行性投資項目調研和組織實施;組織所屬(管)企業的機制體制改革及相關的企業注銷、整合、劃轉、接收、清算工作;負責所屬(管)企業歷史遺留問題的處置、信訪維穩;負責監督、指導所屬(管)企業日常管理;負責所屬(管)企業的安全生產等。
(六)經營管理部。
負責集團公司經營資產的營運、維護、整合、盤活管理;負責市工業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項目的投資和營運工作等。
(七)項目管理部。
負責集團公司直接投資項目和代建項目管理;負責城市開發和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規劃、建設和營運;負責重點建設項目的協調和統計工作;負責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有限公司項目的投資和營運工作等。
(八)黨群工作部。
負責集團公司黨建工作;負責群團工作;協助黨委開展黨風廉政、行風建設的宣傳、教育、指導工作;指導所屬(管)企業的黨建工作、行風建設等。
|